【移风易俗】金昌市文明办、金昌市民政局发布「白事通」让文明治丧百事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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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金昌市文明办、金昌市民政局发布「白事通」让文明治丧百事无忧!

2025-03-12 19:13:36 行业领域

  生命生息是自然规律,亲人离去,我们难免经历丧亲之痛。让逝者得其所、让生者了无憾,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进一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引导家属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金昌市文明办、金昌市民政局共同编制了《金昌市白事通》,旨在向市民朋友们提供全面准确的治丧指引和帮助。

  家属携带有关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证》)在安祥园殡仪服务中心自主选择殡仪服务项目,签定殡仪服务合同或委托单。安祥园殡仪服务中心根据家属要求搭建灵堂,准备治丧用品,制作挽联。家属能自行准备灵堂贡品。

  金昌市辖区内死亡人员,家属联系有关部门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称《死亡证》),《死亡证》签发单位为负责接诊或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急救中心和急救站)。具体如下:

  2.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结果并进行死因推断之后(村上正常死亡由村医初步调查后报送乡镇),填写《死亡调查记录》及《死亡证》。

  3.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不是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

  遗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城乡居民在本辖区范围内死亡后,应与当地殡仪馆联系,由当地殡仪馆派出殡葬专用车接运遗体,并出具以下手续:正常死亡的,逝者家属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无名、无主和非正常死亡的,由死亡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

  凡属异地死亡者,其遗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果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另外的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

  市殡仪馆遗体接运业务车辆和经民政部门确认、市殡仪馆备案并签订服务协议的社会车辆为殡仪专用车辆,未经确认和备案的其他车辆一律不可以从事遗体接运业务。

  所需材料:逝者身份证、由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市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

  备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共三联,其中第一联由签发机构保存,第二联由公安部门保存(注销户口时提交),第三联由殡仪馆保存(办理火化业务时提交)

  开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要向市殡仪馆提供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和无名、无主的遗体火化,要依据死亡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直系亲属当面洽谈→填写申请火化登记协议→接运遗体→办理火化证结算费用→遗体火化→领取骨灰→办理寄存证→骨灰寄存

  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严格按照市发改委(金发改〔2013〕168号)文件执行。

  逝者直系亲属或丧事承办人在金昌市殡仪馆、金昌安祥园殡仪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时提出申请,并填写《甘肃省惠民殡葬服务事项申请审批表(殡仪馆用表)》。符合减免标准的直接实施减免。

  4.逝者其他证件(如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特殊儿童保障证、遗体捐献证明、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惠民殡葬免费对象在甘肃省外死亡后就地就近火化且未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由逝者直系亲属或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火化证、火化发票、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填写《甘肃省惠民殡葬服务事项申请审批表(民政局用表)》,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节地生态安葬,是以节约世界资源、保护自然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城镇和乡村居民采用树葬、壁葬、塔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撒散、骨灰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户籍为甘肃省籍、去世后实行火葬且在定点服务单位按节地生态葬式标准安葬的城乡居民。

  1.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立碑的,对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例;

  2.实行壁葬、塔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的,对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例;

  3.在骨灰楼(堂)长期存放骨灰的,对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给予一次性奖励600元/例。

  逝者骨灰在定点服务单位(金昌市殡仪馆、金昌市龙景山陵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壁葬、塔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堂长期存放的,由经办人(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向金昌市殡仪馆、金昌市龙景山陵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提出申请,并填写《甘肃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审批表》《申请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4.墓位证、骨灰寄存证和购买墓位、骨灰寄存格位的正规票据原件及复印件(骨灰撒散的无需提供);

  5.经办人或定点服务单位提供的骨灰撒散、骨灰深埋、骨灰寄存、壁葬、塔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葬式葬法现场图片资料。

  我市祭扫比较集中的时间段为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日、农历十月初一、除夕等,建议市民错峰祭扫、低碳出行,提倡献花、鞠躬、行注目礼等现代文明的祭扫礼仪,倡导无烟祭扫、 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逝者。

  祭扫前准备好鲜花、供品等物品,提倡在各街道(社区)设立固定文明祭祀点香上烛(建议使用电子香炉)摆放供品祭拜,不携带明火进入墓地和骨灰堂,不从骨灰堂格位内取出骨灰盒祭拜,不在骨灰盒或骨灰存放架等设施内摆放贵重物品及易腐烂变质的祭品,不在集中焚烧炉、 集中燃放点以外的设施场所焚烧纸钱等物品以及燃放爆竹。提倡以鲜花代替纸钱、供品,倡导纸钱减量化。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保护自然环境的原则,在市区6个街道16个社区设立了155个文明祭祀点:具置详见《金川区文明祭祀点位设置情况表》 。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革除丧葬礼俗陋习,有效治理殡葬领域乱象,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在此,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厚养礼葬,争当文明殡葬的倡导者。“百善孝为先”,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孝道。我们倡议,广大市民应大力弘扬传统美德,树立厚养礼葬的观念。在长辈健在时,多尽孝心,给予他们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在他们离世后,以简朴、庄重的仪式寄托哀思,让“孝”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而非仅仅在葬礼上铺张浪费。

  二、文明祭祀,争当文明殡葬的引领者。倡导用绿色低碳、安全健康的方式节俭治丧,革除陋习,不大摆宴席,不乱搭灵堂,利用好文明祭祀点,不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抛洒冥币。提倡环保方式祭拜先人,采取鲜花祭祀、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形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

  三、移风易俗,争当文明殡葬的传播者。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传承优良历史传统文化。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杜绝封建迷信,摒弃陈旧的丧葬陋习,鼓励节地生态安葬,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共建生态文明,积极弘扬优秀民间传统文化,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之中。

  四、模范带头,争当文明殡葬的先行者。广大党员干部应充分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拥护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在操办直系亲属的葬礼时,坚持节俭简朴的原则;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积极宣传和推广殡葬改革政策;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殡葬改革事业。

  文明始于心、践于行。让我们携手共进,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做出响应殡葬移风易俗的号召,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丧葬新风尚、传承优秀殡葬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